9月12日,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信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院秘书长古瑞华带队到新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有关工作。副院长武向朋,信阳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睿参加调研。
古瑞华一行实地参观了我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题展室,并召开了座谈会,详细了解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基地建设情况,以及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做法和成效,共同研究探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的路径和举措。
座谈会上,古瑞华对新县检察院在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中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就如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她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深挖红色历史。新县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首府所在地,也是我国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发端地之一,更是首位国家公诉人程玉阶的诞生地。要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挖掘人民检察制度发展过程中,体现为民司法,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的典型案事例。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检察开放日、听证会等形式,接受来自人民的监督,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三是做好课题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是一次新的积极探索,要切实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找准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有更加详实的法理依据,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
会上,双方还就进一步开展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学术交流工作进行了沟通。